公证办理须知
(2024年3月更新)
驻塞浦路斯使馆
2024-03-27 18:25

中国驻塞浦路斯使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公证。使馆可以办理的公证种类主要有:声明书、委托书、国籍、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指纹公证等。

一、申办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在塞浦路斯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并陪同申请人本人前来使馆办理。

二、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中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三)有效的塞浦路斯长期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永居卡、暂住证、工作签证、学习签证等);  

(四)根据具体公证类型提交其他材料(详见下表);

公证类型

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委托书公证

1、委托书文本;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当事人须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

2、委托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完备;

3、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事项不能办理。

声明书公证

1、声明书文本;  

2、与声明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等。

1、当事人须亲自申请并于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2、声明书的内容由声明人本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事项不能办理。

指纹公证

1、有效护照和居留证明;

2、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当事人须亲自申请并于领事官员面前捺指印并签名。

国籍公证

1、有效护照和居留证明;

2、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1、国籍证明是对当事人具有或不具有中国国籍事实的证明;

2、一般可为拟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出具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

在固定格式文书上的签名属实公证

有关文书原件。

1、有关固定格式文书一般指国内法院要求的诉讼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答辩状、送达回证等司法文书,或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表格、单据等(文书上不得出现国内单位或个人的公章或签署); 2、当事人须亲自申请并于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字。

    (五)领事官员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国内文书使用机构要求,准备好委托书或声明书等文本。有关文本需打印或清晰书写、不得涂改,不可事先签名及填写日期。如文书内容有遗漏或错误,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确立的真实、合法原则,参照2017年8月14日《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相关精神,申请人申请办理购买、处分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的有关公证应提交房产证明或财产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办证材料原件,且作为行使公证职能的国家机关应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鉴于使馆不具备对上述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的条件,因此不予办理上述公证。根据上述原则,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亦不予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国内相关公证处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也可在塞浦路斯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和海牙认证(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后,送往中国使用。

(三)使领馆不予办理公证的其他情形

1、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  

2、不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上述类别的文书应在中国国内或塞浦路斯当地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或塞浦路斯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塞浦路斯当地公证机构办理。

3、不办理出生、死亡、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事实发生在中国的,应向国内公证机关申办;事实发生在塞浦路斯的,应向塞浦路斯政府部门申办证明,需拿回中国使用的,须在塞浦路斯当地办理公证和海牙认证(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4、不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如,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出生证、结婚证等。

5、原则上不办理居留公证。申请人如需在国内使用其国外居留证明或居留公证,应在塞浦路斯开具居留证明或办理公证书,并办理海牙认证(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四、办证时间:  

(一)正常办理:4个工作日。  

(二)加急办理:2个工作日。  

(三)特急办理:周五受理,下周一取件。

注:办理急件须领事官员审核批准。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某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如遇此类情况,申请人需等候使馆通知。

五、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民事类公证每份19欧元;商事类公证每份38欧元;副本不论民事、商事类别,一律每份6欧元。

如办理急件,每份另收取急件费(特急31欧元,加急21欧元)。  

    支付方式:取件日凭信用卡(Visa/Master)刷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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